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属公办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通知》(沪教委人〔2018〕91号)和《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济光人〔2019〕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2019年6月5日院务会议研究,决定自2019年6月下旬启动2019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及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评议推荐工作。
一、指导思想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
2.坚持政治为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认真履行教师工作职责,考核评价突出师德考核和教育教学业绩。
3.坚持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作为促进学院事业发展、人才接力、引导个体和个人发展的手段。
4.坚持质量原则。以教学质量作为首要标准,同时达到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应具备的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
二、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
(一)申报对象
1.2019年12月31日前在职且符合《实施办法》中所列明任职条件的人员;
2.当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申报;
3.聘任工作期间,公派出国人员同样具有申请参加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原则上在返校工作后实施聘任,擅自逾期不归者,自逾期之日起取消评审结果。
(二)申报系列和要求
1.申报系列: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等人员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凡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的人员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3.申报对象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
4.除高校教师职务系列和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职务系列满足条件可互跨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外,不受理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
5.国家规定的以考代评系列和专业不属于本次评审范围。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2019年9月2日-9月20日,各单位组建初评组,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初评组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人事处。
1.各单位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系务会议研究后,将初评组成员建议名单(经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于9月9日前提交人事处。上届各级评审组成员任期在调整后的各级新评聘组织公布成立之日起自行终止;
2.各单位初评组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组织对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专业建设、公共任务、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审,整理汇总符合此次聘任资格的人员材料并形成书面意见,一并提交人事处。提交的材料中须含 “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表”、评审会议纪要、评审表决票;
3.各级评审组成员在考核评聘工作期间应合理安排时间,以确保能正常参加考核评聘工作。未出席评审会议的成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投票。
(二)2019年9月21日-10月15日,由人事处负责对申报人员提交的代表性学术成果组织外审。
(三)2019年9月下旬,院务会议审议院级评审组人员组成并公示。
(四)2019年10月21日-11月3日,由学院思想品德考察组、教育教学考察组,以及学术、技术评议组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五)2019年11月4日-11月15日,由学院聘委会会议审定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人员名单,并公示二周。
(六)公示无异议,上报院务会议备案后,由学院发文聘任,颁发资格证书。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
1.《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申报教师系列)
(3)任现职以来代表性成果1项及以上: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教学或科研成果1篇(项))及以上(原件、复印件);具有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课程思政、技能竞赛、教材建设、专业建设,指导学生参赛获奖等情况的,优先考虑。【原件/复印件】
(4)本科学历申报须提供四门以上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合格证明。
3.《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2份】
4.《高等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基本情况表》【10份】
5.一寸证件照2张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
1.《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申报教师系列)
3.代表性成果
(1)(申报副高级)任现职以来代表性成果2项及以上: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1篇及以上;省部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课程思政、技能竞赛、教材建设、专业建设、教改项目,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比赛获奖情况等或科学技术、发明专利等1项及以上。【1份原件,5份复印件】
(2)(申报正高级)任现职以来代表性成果3项及以上: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2篇及以上;省部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课程思政、技能竞赛、教材建设、专业建设、教改项目,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比赛获奖情况等或科学技术、发明专利等1项及以上。
4.《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10份】
5.《高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报送材料登记表》【10份】
6.一寸证件照2张
五、收费标准及交付方法
1.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议费每人600元。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议费每人2500元。
3.评议费随申报材料一并交付。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属公办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通知》(沪教委人〔2018〕91号)
2.《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济光人〔2019〕1号)
3.申报高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一览表
4.申报高等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一览表
5.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查询或下载相关材料详见学院CRP系统“通知公告”版块)
人事处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