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学回国人员落户:请参见《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2)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请参见《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3)上海市居住证落户:请参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4)应届生毕业生落户:请参见《XXXX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
(5)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政策:请参见《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相关文件可至 21 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查询。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请于每周二周四前往办公楼318室人事处进行相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