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仪君发布时间:2021-04-08浏览次数:223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上海教育委员会《“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26号)、《关于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1349号)和《关于开展教师在线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205号)精神,2021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资助计划”)申报工作将紧密围绕课程思政和在线教学能力提升开展,更好地体现全媒体时代下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道德,立足本职工作,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申报当年不超过35周岁(以申报当年1231日为准),入校工作不满2年,任讲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未独立承担过教学科研项目的一线青年教师。

3.参加过2020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青年教师。

4.已入选其他更高等级人才计划并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再列入本计划。

二、申报主题

2021年“资助计划”申报主题聚焦两点:一是继续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进学术、进学科;二是结合抗疫工作进一步提升教师在线教学能力,掌握在线教学基本知识与技能,提高教师在线教学水平与课程运行管理水平。请各单位根据选题指南(详见附件),选派专职指导教师,辅导青年教师结合自身岗位的教学研究工作,开展申报。每位青年教师须完成课程思政和在线教学各一项选题。

三、经费资助

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选出重点推荐项目(一般不超过总数的四分之一)和一般推荐项目。对重点推荐项目的资助标准为5万元,对一般推荐项目的资助标准为4万元。对参加新教师培训获优秀的学员在原资助标准上另行增加1万元。项目经费纳入高校年度预算。

项目资助期为两年,期满后将组织项目结项评估,遴选课程思政与在线教学相关优秀成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表扬。

四、申报流程

1.各院系部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申报,并做好初审把关工作。

2.各院系将推荐名单于412日前报至人事处,由人事处复核申报人资格,并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网络填报网站和登录密码。

3.申报人于413日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人事处,由人事处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并甄选重点推荐项目和一般推荐项目。

4.人事处于414日反馈申报人评审意见,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材料修改并系统提交。

5.人事处于415日按要求统一提交市教委。

人事处

202147日



2021年研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