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仪君发布时间:2022-08-31浏览次数:19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处、室、所、中心:

为做好2022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时间节点安排

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830日启动;921-30日网上申请;1011-14日受理并初审申请材料;11月完成能力测试、体检;12月下旬结束。

二、重点材料审核工作

1.申请对象。

《教师资格条例》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为高校“任职人员和拟聘人员”。

2.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

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本市统一颁发的《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以考试日期为准)。

3.普通话水平。

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普通话测试机构颁发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高等学校聘任的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其他。

审核《教师资格条例》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重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网上报名。

提醒申请人于921-30日自行上网填报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2.材料提交。

由各高校人事处相关负责人按要求收齐材料后,根据预约时间,统一递交。不再接受个人递交材料。

3.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

提醒或帮助申请人在线打印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证,关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的相关信息,按时参加市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体检。

四、其他

请各单位组织好本部门相关工作,在各时间节点做好相关提醒督促工作。

 

目前上海市教育人才网(https://shehr.shec.edu.cn/)已公布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2022年申请流程。

 

请各单位于92日前将名单通过crp邮箱发送给人事处周晶老师(66761054)。

 

 

人事处

 

2022831

 

 




附件(附件数量:2个)
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汇总表空表 (37376B)
2022年高校任教学科目录 (58554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