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市教委、市人事局相关规定和沪济人字(2009)第11号《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暂行办法》规定,学院将组织开展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是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具备文件规定的条件,尚未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二、申报所需材料
(一)《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见附件)
(二)申请人思想政治、专业技能、工作业绩小结
(三)相关证书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
2.申报财会、医务等系列的职务需提供岗位执业资格证书
(四)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三、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按规定认真组织教职工开展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并于2019年6月12日前将申报所需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通过CRP发送)递交至交人事处骆老师(联系电话:66761056)。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2.关于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和聘任岗位靠用系列表
3.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暂行办法
附件1:专业技术职.xls
附件2 (1).doc
附件3: (1).doc
人事处
2019年5月30日